我有一氧化碳中毒,医生建议我休息,但我没有住院。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赔偿误工费?
赔偿误工费需要下列证据:
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二、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要求赔偿误工费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或者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前三年的收入状况证明;
2、误工时间,即医疗机构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
3、受伤证据,即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病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
一、二款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
一、二款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误工费按照医嘱进行赔偿可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医嘱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二、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要求赔偿误工费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或者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前三年的收入状况证明;
2、误工时间,即医疗机构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
3、受伤证据,即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病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
一、二款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
一、二款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误工费按照医嘱进行赔偿可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医嘱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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